http://
樂職學通【2015】11號
樂山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參加平安保險 實施辦法 院屬系部、各教學班級: 學生平安保險是國家專門為學生安排設計的低保費高保額險種。也是為了保障學生在校期間的平安健康、維護社會的穩定、減輕學生家長和學校抵御意外事故的經濟負擔的一項措施,是利國、利民、利學、利校的重要舉措,也是每位學生可以享受的權利。它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在校學生傷害事故,建立健全學生傷害事故風險保障機制,提高學校和學生的抗事故風險能力,保障學校、學生和家庭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促進教育穩定和諧發展。 一、機構設置 1、學院成立大學生醫療保險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全面領導開展大學生參加醫療保險工作。 2、領導小組組長由學院黨委書記、院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學生工作的副院長擔任;委員由學生工作部部長、副部長、計財處長、各系部黨總支書記擔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學生工作部。辦公室主任由分管副部長擔任,成員由計財處副處長、學生工作部負責保險工作干事、各系部分管學生工作副主任擔任。 3、學生工作部安排專人負責大學生醫療保險對外聯系、政策宣傳、咨詢、組織學生參保、參保手續代辦、數據管理、門診報銷審核等工作。 4、樂山永安保險公司和樂山市中區人壽保險公司為投保公司。 二、參保范圍 凡在我院就讀的全日制普通?茖W生和五年制高職學生統一納入大學生平安保險范圍。 三、參保流程 每年秋季9月份開學時,由學院統一組織辦理學生參保工作,代收參保費用。 1、由各班級輔導員負責收集學生參保信息和保費收繳。 2、繳費參保學生由系部保險干事向學生工作部提供準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保費上繳等相關信息。 3、學生工作部負責收集學生信息,幫學生辦理參保手續,完成參保,發放保險卡。 四、學平險理賠工作 (一)意外傷害門診住院,死亡理賠 1、參保學生 入學將會有30天觀察期,30天后享受參保待遇。 2、理賠程序:出險后先報案→門診、住院治療→理賠資料上繳系保險干事→系部通知保險公司到校理賠服務和資料審核→理賠資金對學生本人賬號直接上賬; 3、、理賠資料:(1)醫療資料(門診需要:門診病歷或病情證明、蓋章門診發票、處方簽、檢查報告單等;住院需要:住院病歷、出院證明、發票、用藥清單等);(2)學校(系部)證明;(3)學生資料(身份證、本人銀聯卡、保單的復印件)。 4、理賠金額:(1)意外傷害醫療費的最高理賠:永安保險1萬元、中國人壽0.3萬元。 (2)意外殘疾、意外身故、疾病身故的的理賠金:永安保險5萬元、中國人壽1萬元。 (二)疾病住院費未能報銷完部分的理賠 1、理賠程序:學生直接聯系保險公司理賠; 2、理賠資料:(1)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住院費用結算單(加蓋公章);(2)原住院費用報銷全部資料的復印件。 3、理賠金額:疾病住院費在醫保未報完的費用最高理賠:永安保險4萬元、中國人壽0.3萬元。 保險方案 保險責任 | 保險金額 | 賠付標準 | 保險費 | 意外、疾病身故 | 50000元 | 一次性給付 | 80元/人/年 三年合計:240元/人 | 意外殘疾 | 50000元 | 按殘疾等級給付 | 意外傷害醫療費用 | 10000元 | 扣除約定免賠額后按約定比例給付 | 疾病或意外傷害住院醫療 | 40000元 | 扣除約定免賠額后按約定的分段累進給付比例給付 |
意外傷害醫療賠付標準 賠付標準 | 免賠額 | 賠付比例 | 未從其他途徑獲得給付或補償 | 50元 | 90% | 已從其他途徑獲得給付或補償 | 0元 | 100% |
住院醫療分段累進賠付標準 級數 | 級距 | 給付比例 | 1 | 5000元以下部分 | 70% | 2 |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 | 80% | 3 | 10000元以上至30000元 | 85% | 4 | 30000元以上 | 90% |
樂山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工作部 2015年7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