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團委及教學班級:
根據我院示范建設的要求及《樂山職業技術學院大學生素質拓展學分認定辦法》[樂職院(2014)83號],本學期需要組織對2014-2015學年度全院學生素質拓展學分進行認定,現將具體安排與要求通知如下:
一.認定工作時間范圍
2015年4月27至2015年5月25日。
二、認定流程
1、認定申報:4月27日- 5月12日:學生向所在班級團委遞交樂山職業技術學院大學生素質拓展學分申報表、證明材料原件及證明材料復印件,負責人在證明材料復印件上審定簽字,將原件退還學生本人,匯總后交交系團委(素質拓展中心)。
2、分數認定:5月13日- 5月20日,系團委安排各班班團干部協助輔導員根據學院素質拓展學分認定評分標準在素質拓展學分認定匯總表中給予學生相應學分并評出等級,學分認定申報表及證明材料復印件由各系部團委留存備查。
3、結果公示:5月21日-5月23日:系團委(素質拓展中心)組織審核各班級素質拓展學分匯總表及評分情況,審定后在系部進行公示,并在公示后由班級輔導員在本學期末將素質拓展認定結果錄入教務管理成績系統。
4、資料報送:5月24日-5月25日各系部將各班級評分匯總表(紙質文檔及電子稿)、各班級抽取五份認定申請表的復印件一同報送院團委;如經院團委審核,在認定材料在范圍、類別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重新進行認定。
三、認定要求
1、認定范圍:本次認定所有在校生在校期間獲得的素質拓展學分,不得重復認定。
2、認定的時間范圍:認定材料獲得時間,13級班級自2014年7月1日至認定日;14級班級自2014年9月至認定日。
3、認定依據:所有素質拓展學分認定務必按照《樂山職業技術學院大學生素質拓展學分認定實施細則》的要求進行認定。
特此通知
學生工作部
2015年4月23日